西电集团医院关于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公示
日 期:2017-04-25 18:27:27 浏览:(6033)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和“公开、透明、可监督”的方针和管理实际,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陕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2017〕36号。文件要求医疗机构针对本机构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特别是“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和重点监控医疗技术项目建立定期评估制度,重点评估技术的质量安全和技术保证能力。并要求医疗机构开展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和重点监控医疗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情况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院在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备案的限制临床应用的技术目录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