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及业务办理须知
日 期:2022-05-27 08:34:01 浏览:(2444)
一、入院办理
1、市医保职工:入院后48小时内持医保卡、身份证、住院证医保办办理转入医保手续
2、市医保职工生育:入院后生产完持医保卡、身份证、住院证医保办办理转入医保手续
3、城乡居民:入院后48小时内持医保本/身份证、住院证医保办办理转入医保手续
4、市医保离休:入院后48小时内持医保卡、医保本、身份证、住院证医保办办理转入医保手续
5、市医保工伤:入院后48小时内持工伤挂账单、身份证、住院证医保办办理转入医保手续
二、住院报销政策要点
1、职工:本年度内起付线第一次650、第二次550、第三次350、第四次及以上0;报销比例退休91%、在职88%。
2、城乡居民:起付线1200,报销比例60%。
3、离休:医保范围外的费用个人自付15%,床位费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全部承担,其余全额报销。
4、工伤:与伤情无关的费用个人自付,其余全额报销。
三、门诊报销政策详见门诊特殊业务办理
四、出院结算
市医保患者出院3日后持住院押金条、医保卡到住院部二楼出院结算处,先医保核算后财务结算。